十三薪怎么發放呢
對于勞動者來說十三薪是很有誘惑力的薪資,就是我們常說的年底雙薪,多發一個月的工資就是第十三薪。今天小編整理了十三薪怎么發放供大家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十三薪怎么發
與年終獎一樣,法律法規沒有對用人單位發放“十三薪”作出具體的規定,它屬于企業自主管理的范疇,公司可以根據自身情況來考慮是否發放以及如何發放。
企業如果沒有明文規定,此前也沒有慣例,勞動者就不能強求單位必須發年底雙薪。
發不發是不是只能看老板心情
注意!十三薪和年終獎都是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在發放十三薪和年終獎的過程中,不能違反勞動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的條款中必須明確勞動報酬。因此,勞動者想要維護自己年底拿“十三薪”或年終獎的權利,務必事先明確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熟悉勞動合同。
如果勞動合同或單位規章制度規定有“十三薪”或年終獎數額或者計算方式,且勞動者付出了勞動,單位就應按規定足額發放。
提前離職、新進職工當年可以拿到嗎
如果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都未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按同工同酬原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一般會支持離職職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和離職員工一樣,如果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合同都未對年終獎明確規定,按同工同酬原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一般會支持“新進員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規定和約定,不能排除勞動者權利!
在用人單位關于“十三薪”和年終獎的規章制度制訂上,以下這三個問題請注意:
單位制訂的規章制度不能違反依法制訂和公平合理的原則
要通過民主程序制訂,并向職工進行公示或者告知。公司可以依法制訂“十三薪”的發放條件,但是不能把是否是正式工,作為十三薪的發放條件,否則就是違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則。
勞動合同與規章制度的規定不一致,勞動者可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發放條件不明確,按公平合理原則
如果勞動合同或單位規章制度對于年終獎和“十三薪”的規定不明確,應當按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否則也是屬于排除勞動者的權利,將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13薪工資的發放規定:
1、勞動法中并沒有針對十三薪的相關規定,企業中的十三薪,是為發放相當于13個月的工資,其中一個月的工資為年終獎;
2、根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3、對于企業工資分配,勞動法只是規定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實行最低工資保護,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企業內部分配方式和工資水平,由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
十三薪的意思是什么
十三薪,通常是指工作期滿一年后,可以領取第十三個月的工資。一般情況下,13薪就是年底雙薪,每年第12個月時,用人單位多向員工發放一個月的薪水;還有個別公司,以12月為一輪,當員工工期滿12個月時,發放13薪。
例如:月薪3000,當年底或者滿12個月工期時,第十三個月發放工資時為:6000。
如果是年底發放13新的單位,按照 13薪工資 = 月薪/12×工作月份 的公式進行計算。
例如:月薪3000,工作了3個月到年底,那么年底發放工資為:本月工資3000+ 3000/12×3 = 3750 元發放“13薪”是用人單位為了吸引人才時采取的一項有效措施。這是企業對員工的一種福利待遇。
十三薪的計算公式
一般來說,十三薪的計算方式與員工的基本工資、工作年限、崗位等級等因素有關。具體來說,如果員工的基本工資為X元,工作年限為Y年,崗位等級為Z,則十三薪的計算公式為:
十三薪 = X + (Y __ Z)
其中,X代表員工的基本工資,Y代表員工的工作年限,Z代表員工的崗位等級。
十三薪的原則
在發放十三薪時,公司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1. 合法性原則:公司需要遵守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確保十三薪的發放符合相關法規。
2. 公平性原則:公司需要保證所有員工都能夠在同等的條件下享受十三薪的待遇,避免出現不公平的情況。
3. 激勵性原則:公司需要合理設置員工的崗位等級,使得十三薪能夠起到激勵員工的作用。
4. 可持續性原則: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規定,確保十三薪的發放能夠持續進行。
總的來說,十三薪的計算和發放需要綜合考慮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情況,以確保員工能夠得到合理的待遇。